最近一期《南方周末》刊登了一篇文章,描述一個“虛擬”母親所遭遇到的民生問題。從孩子的出生,到看病、買房,再到水、電、氣,銀行取款,孩子上學,都無一不面臨種種無奈與辛酸。這位母親,也是一位普遍的納稅人,據(jù)說,在2006年,像她這樣的納稅人,一共繳納了37636億元稅給政府。或許,我們與她一樣,都不知道這些稅都干了什么!為什么不能拿這些錢去打造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南方周末》7月26日)
美國政治家亨利·克萊指出:“政府是一個信托機構,而政府官員則是受托人;信托機構和受托人都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而設立的�!睆倪@個角度,對財政收支過程中發(fā)生的信息,納稅人顯然有著充分的知悉和獲取的權利。
我們的錢干了什么?產生了什么效果?這都是每一個納稅人都有權知道的。然而,這么多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似乎從來沒有一個報告認真、詳細地公布過財政收入的分流與使用。老百姓只能從媒體報道、專家臆測的只言片語中“想當然”。
根據(jù)稅收的征收與支出流程,一般來說,納稅人的知情權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對稅收政策制訂的知情權,對稅收政策內容的知情權,對稅收管理的知情權,以及對稅款支出方向、效率的知情權。
對政府預、決算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知情權,這也是納稅人知情權的重點和關鍵所在。稅款支出過程是政府“生產”與“分配”公共產品與勞務的過程,稅款支出的方向如何、效率高低,直接關系到納稅人的福利實現(xiàn),進而影響著納稅人的納稅積極性和稅款的征收�?墒�,偏偏這些重要部分,涉稅部門往往以保密權和隱私權為借口,把一些普通的資料也納入保密范圍,不予公開。
前段時間,有關稅務部門搞了一個“個稅自行申報”,結果在全國各地遭到冷遇,有些地方甚至為零。有些人認為這是因為中國公民納稅意識不強、有關部門準備不足。我認為國人“納稅不積極”這應該在預料之中,在一個權利和義務不明、沒有透明度的稅務、財政體制中,公民的納稅積極性從何而來?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財政透明守則宣言》中有個觀點很經典,財政透明度是優(yōu)良政府管理的一個關鍵方面,只有遵循更有力和更可信的財政政策,才能贏得知情公眾的支持。
據(jù)統(tǒng)計,我國稅費總負擔占GDP比重已達25.1%,如果再加上體制外稅負,將達30%左右。美國《福布斯》報道,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shù)”位居全球第三、亞洲第一。與“高稅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們的低福利,正如《南方周末》所虛擬的這位媽媽所遭遇到的。盡管每年財政收入超常增長,可公共服務支出所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卻越來越低,相反,行政管理費用卻如脫韁野馬。這種“高稅賦”且“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現(xiàn)象,無疑大大挫傷公民自行納稅人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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