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電子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院考研復試時間安排
電子工程學院
根據(jù)《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的精神,現(xiàn)將電子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時間安排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備注 |
3月16日(周三)9:00-17:00 | 資格審查 | 電子工程學院研究生科(清水河校區(qū)科研樓C102右) | 須攜帶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應屆生) |
3月18日(周五) 9:30—11:30 | 專業(yè)筆試 | 詳見稍后通知 | 閉卷,滿分200分,合格成績應不低于120分;時間120分鐘 |
3月18日(周五) 下午 | 綜合面試 | 詳見稍后通知 | 滿分200分,合格成績應不低于120分;時間不少于15分鐘 |
3月18日(周五)13:00—17:00 | 英語面試 | 詳見稍后通知 | 滿分100分,其中口語50分、聽力50分,合格成績應不低于60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 |
二、復試內容
1.專業(yè)筆試
筆試科目:電路與系統(tǒng)(080902):《模擬電路》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080904):《微波技術基礎》
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00):《數(shù)字電路》
信號與信息處理(081002):《模擬電路》
(調劑到信息與通信工程(081000)專業(yè)仍可以筆試復試《模擬電路》)
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08):
02方向(電路與系統(tǒng)):《模擬電路》
03方向(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微波技術基礎》
04方向(信號與信息處理):《模擬電路》
2.外語面試
考生現(xiàn)場隨機抽題,準備3分鐘后進入考場。
3.綜合面試
由復試專家組自主提問。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和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意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三、關于更換導師及補報導師
1.網上報名時已經填報導師的,不再更改導師。
2.尚未填報導師的,請于3月14日17:00前登陸yz.uestc.edu.cn/ssfs填報,并于3月16日復試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進行現(xiàn)場確認,不接收現(xiàn)場填報導師。如填報的導師招生名額已滿,學院將根據(jù)導師情況進行調劑,不再咨詢考生意愿。
3.考生錄取專業(yè)必須與選定導師在招生簡章上的招生專業(yè)名稱相同。
四、關于調劑
1.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學術型碩士但未達到我院學術型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總分且單科達到電子工程學院專業(yè)學位(085208電子與通信工程)分數(shù)線要求的,可以申請調劑到我院應用型碩士;信息與通信工程專業(yè)(081000)僅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信號與信息處理專業(yè)(0810002)的調劑。申請調劑考生請于3月14日17:00之前登陸yz.uestc.edu.cn/ssfs打印“調劑申請單”(具體開通時間請關注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并于3月16日復試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交。
2. 信號與信息處理調劑到信息與通信工程不算調劑,其他錄取的專業(yè)與報考時不一致,均屬于調劑。
電子工程學院調劑研究生招生網系統(tǒng)開放、關閉時間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院內調劑 | 院內調劑 開放時間 | 院內調劑 關閉時間 | 校內調劑 | 校內調劑 開放時間 | 校內調劑 關閉時間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開通 | 2016-3-11 | 2016-3-14 17:00 | 不開通 | ||
08100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開通 | 2016-3-11 | 2016-3-14 17:00 | 不開通 |
五、擬錄取
1.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英語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
2.錄取原則
①錄取優(yōu)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
�、谕粌�(yōu)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與此相同。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均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未被錄取考生可申請調劑我校其他學院。
六、其它
1.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請在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自行打印。
2.復試成績公示:按照學校的要求,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學院不單獨公示。
3.擬錄取名單公布:比較終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布,學院不單獨公布。
4.招生信息公布渠道:復試相關具體安排將公布在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電子工程學院網站,以及清水河校區(qū)科研樓C102右房間外的公告欄。
5.電子工程學院研究生科。
6.復試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與復試工作。
7.未上電子工程學院復試及調劑分數(shù)線的考生直接到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打印“調劑申請單”,到接收學院辦理調劑、復試手續(xù)。
8.其他未盡事項完全參照學校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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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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