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訂了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和錄取原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
2、全面考核、綜合評定。
(二)優(yōu)先原則
1、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考生(以下簡稱“一志愿考生”)相對于調劑生享有“復試優(yōu)先和錄取優(yōu)先”待遇。
2、名校高分調劑生優(yōu)先
畢業(yè)于名校的高分調劑生源(以下簡稱:名校高分調劑生)享有“同等條件下復試優(yōu)先和錄取優(yōu)先”待遇。其中,“名校”指進入教育部“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院校;“高分”標準為:工科、理學類355分及以上;管理學、經濟學類專業(yè)380分及以上;法學類365分及以上;文學類380分及以上;“名校高分調劑生”系指同時符合“名校”、“高分”標準的調劑生。
二、組織與管理
(一)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校、院兩級分工負責管理。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核、決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要求,指導、監(jiān)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三)研究生招生學院(以下簡稱“招生學院”)分管院長是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責任人。各招生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本學院各專業(yè)(學科)復試小組的工作。
(四)強化復試考核,改進評價的方式方法,切實發(fā)揮復試考核的作用。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要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在考生自主選擇攻讀學術型學位或專業(yè)學位后,同時確定兩類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五)各招生學院要進一步明確導師在研究生招生復試中的地位和學術責任,依靠導師結合學科特點、培養(yǎng)目標和培養(yǎng)方案,研究制訂復試內容和評價方式方法;要加強對參加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政策、業(yè)務和紀律培訓,提高教師的學術評價能力和自律意識。
(六)各招生學院要切實做好復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效。
(七)各招生學院要根據復試人數,提前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保障。
三、復試錄取比例和復試內容與方式
(一)各專業(yè)均采用差額復試方式,復試與錄取比例一般為1.2:1,生源充足的招生學院,可適當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二)復試考核內容與方式
1、復試方式
復試主要采用資格審查、政審、體檢、專業(yè)知識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英語測試(含專業(yè)英語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考核。
2、復試內容
專業(yè)知識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內容按照2012招生目錄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圍進行考核。
專業(yè)英語筆試以考核專業(yè)英語文獻內容為主。
面試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谌婵己丝忌鷮Ρ緦W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弁庹Z聽說能力;
�、軇�(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心理健康情況等;
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
�、苋宋乃仞B(yǎng);
�、菖e止、表達和禮儀等。
3、復試評判標準
資格審查、政審、體檢等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專業(yè)知識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專業(yè)英語筆試等按照百分制進行評卷得分。
面試評分標準(面試百分制):(僅作參考,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可自行制定評分標準)
(1)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專業(yè)素質 30分
(2)語言表達能力(清晰性、流暢性、邏輯性等)20分
(3)應變能力(回答迅速、靈敏度、靈活性、知識面等) 20分
(4)綜合素質與能力 30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和使用
各招生學院要優(yōu)先錄取復試合格的一志愿上線考生。將參加本學院復試的所有考生綜合成績,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類,并根據下列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及時將綜合成績排序表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研究生學院,綜合成績排序表必須經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后方可生效。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初試總分/5)×65%+(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百分制)×15%+面試成績(百分制)×15%+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百分制)×5%。
注:外語能力測試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yè)外語筆試,各占50%。
(二)加分政策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下列情況按規(guī)定可加分:
1、教育部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和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請各招生單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庫中下載,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未在名單內人員不享受該政策)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招生學院要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按要求進行認真核實。
2、獲得國家級競賽特等獎及以上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加10分后,參與復試學院的排序。
3.獲得國家級競賽一等獎(或亞太一等獎)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加8分后,參與復試學院的排序。
4、獲得國家級競賽二等獎(或亞太二等獎)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加6分后,參與復試學院的排序。
5、獲得國家級競賽三等獎(或亞太三等獎)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加3分后,參與復試學院的排序。
6、上述2-5規(guī)定中的競賽是指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團中央等單位舉辦的各類大學生國家級學術性競賽,具體包括:國際大學生程序設計競賽亞洲區(qū)競賽、美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挑戰(zhàn)杯”競賽。
7、對加分考生成績計算,各招生學院須嚴格審核、認真執(zhí)行。加分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交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由各招生學院指定專人審驗原件,并由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字、蓋學院公章,與綜合成績排序表一起上報研究生學院。
8、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不得擅自改變加分計算方法、擴大加分范圍或提高加分分值。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
1、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復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五、復試具體安排
2012年我校研究生復試工作定于4月7日-11日中午前進行,各學院具體復試時間在此時間段內自定三天完成,并及時向考生公布復試安排。
六、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復試
工商管理碩士(MBA)由我校管理學院MBA教育中心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有關規(guī)定單獨制定復試方案。
七、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程監(jiān)督。
(二)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監(jiān)督電話0571-86915055、87713515)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時公布復試相關信息等,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如果上級部門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調整,按照上級的新要求執(zhí)行。
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復試調劑:2012考研國家分數線 歷年復試線 ♦2012調劑信息 調劑指南
考試須知:2012考研成績查詢入口 ♦分數線查詢 ♦2012考研真題及答案
2013考研:2013考研時間表 ♦在職讀研6大方式♦2013考研班:海文 海天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chuàng)"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
08
2012.04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