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jīng)濟困難、確實難以支付學業(yè)費用的研究生,入學報到時可以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為幫助大家順利地辦理相關手續(xù),現(xiàn)將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資格
申請者應具備中國銀行有關貸款申請人的基本條件(查閱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jīng)費者。
2.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經(jīng)調(diào)查情況屬實者;
3.碩士研究生在本科階段(博士研究生在碩士階段)如已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則需先還清此前的貸款本息方可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國家助學貸款的用途和額度
國家助學貸款只能用于支付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每位研究生每年三項貸款總額比較高為6000元(可以只申請其中一項或兩項)。其中住宿費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實際住宿費標準,生活費貸款的標準為250元/月,每年按12個月計算,即3000元/人。年。
三、申請材料
報到當天,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人須向研究生工作部提交下述申請材料,才能辦理緩交學費手續(xù)和報到手續(xù)。
1.困難證明
由申請人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此級以上的)民政部門開具的關于申請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有效證明原件一份(證明格式可使用這個表格,亦可由相關管理部門自行出具)。
注: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材料必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與身份證、戶口卡或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一致)。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申請人戶口卡或戶口遷移證明的復印件一份
4.申請人家庭情況調(diào)查表和助學貸款保證書各一份
上述材料須如實提供,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銀行方面有權取消其申請資格,學校也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
四、注意事項
1.由于受到貸款總金額的限制(即使每年貸款全部用于支付學費,也只有6000元),準備申請助學貸款繳納學費的研究生,報到時需要繳納學費貸款后的差額(=第一學年應繳納學費金額-申請用于學費的每學年的助學貸款金額),再辦理報到手續(xù)。若貸款申請未獲批準,申請者必須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注冊前交清第一學年學費。
2.按銀行規(guī)定,我校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者可以通過銀行審核的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在校生總?cè)藬?shù)的20%。準備申請者應該詳細了解有關政策要求,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
3.我校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相關事宜,咨詢電話:010-58805182;受理我校助學貸款申請的銀行為中國銀行文慧園支行,咨詢電話為:010-62276863、6224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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