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北京語言大學考研推薦免試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若本部分內容如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接收學院(含學部、中心,下同)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研究生院負責同志組成。同時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選派學術水平高、作風嚴謹、公正廉潔的教師參加推免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
二、接收專業(yè)及人數(shù)
我校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內專業(yè)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專業(yè)接收推免生總人數(shù)詳見表一。
表一:2016年接收推免生情況表
專業(yè)及方向 | 擬接收推免人數(shù) |
030206國際政治 | 5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2 |
040102課程與教學論 | 5 |
040201 基礎心理學 | 2 |
050101文藝學 | 2 |
050102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15 |
050103漢語言文字學 | 8 |
050104中國古典文獻學 | 3 |
050105中國古代文學 | 3 |
050106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 | 3 |
050107中國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學 | 2 |
050108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4 |
0501Z2語言智能與技術 | 3 |
0501Z3語言政策與語言規(guī)劃 | 3 |
0501Z4語言病理學 | 3 |
050201英語語言文學 | 6 |
050203法語語言文學 | 3 |
050204德語語言文學 | 1 |
050205日語語言文學 | 4 |
050207西班牙語語言文學 | 1 |
050208阿拉伯語語言文學 | 3 |
050209歐洲語言文學 | 1 |
050210 亞非語言文學 | 1 |
050211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 10 |
0502Z2翻譯學 | 8 |
0602L3 專門史 | 3 |
081201計算機系統(tǒng)結構 | 2 |
081202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 2 |
081203計算機應用技術 | 8 |
045300漢語國際教育 | 15 |
055101英語筆譯 | 6 |
055102英語口譯 | 4 |
055105日語筆譯 | 1 |
055106日語口譯 | 1 |
055107法語筆譯 | 4 |
055108法語口譯 | 2 |
055109德語筆譯 | 1 |
055110德語口譯 | 1 |
055111朝鮮語筆譯 | 1 |
055112朝鮮語口譯 | 1 |
055113西班牙語筆譯 | 1 |
055114西班牙語口譯 | 1 |
055115阿拉伯語筆譯 | 1 |
055116阿拉伯語口譯 | 1 |
125300會計 | 5 |
085212軟件工程 | 5 |
合計 | 167 |
三、申請人需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記錄,對學術研究或科學實踐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
(三)申請人須為招生當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和本科三年提前畢業(yè)的學生),且可獲得推薦免試資格。
(四)申請人本科所學專業(yè)原則上與申請推免專業(yè)相同、相近或相關。
四、選拔程序
(一)9月28日至10月7日,推免生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報名,選擇學校相關專業(yè)。
推免生報名成功后,請及時關注"推免服務系統(tǒng)",查詢、選擇招生單位發(fā)出的復試通知,并關注北京語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的相關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
2015年10月12日-14日,所有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到北京語言大學參加專業(yè)科目筆試、面試(具體日程、地點安排詳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考生在復試時須向報考學院提交以下材料,并依順序裝訂成冊:
1.填寫《北京語言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申請表》(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2.有效期內且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3.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須加蓋本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5.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及獲獎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三)實施辦法
復試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結構及背景等。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復試內容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
2.專業(yè)綜合面試(占復試成績的50%)
專業(yè)綜合面試旨在對復試考生的專業(yè)知識和分析能力等素質進行考察與測試。專業(yè)綜合面試由各專業(yè)組成復試小組,每組由三位到五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按百分制分別打分。
3.專業(yè)綜合筆試(占復試成績的30%)
考試時間120分鐘�?荚噧热萆婕氨緦I(yè)若干課程的知識,按百分制打分。各專業(yè)研究方向綜合考試所涉及的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五、接收原則及要求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寧缺勿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方面的考查,根據考生的復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并上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錄取。
(2)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考試違紀、替考,或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3)專業(yè)綜合筆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5)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有嚴重問題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低于45分),不予錄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接收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xiàn)象的;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補考不及格科目的;
3.在畢業(yè)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4.畢業(yè)論文成績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6.未按接收錄取函要求完成擬錄取確認的;
7.發(fā)生影響接收錄取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事項
經學校調檔政審后,由學校統(tǒng)一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寄發(fā)時間為2016年7月份。
七、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從2014年起,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為8000元/年,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為9000元/年。
(二)學校自2014年9月起實行新的獎助辦法。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學校研究生科研獎勵計劃、研究生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與入學"綠色通道"共五部分組成。
(三)研究生獎學金包含國家獎學金和學業(yè)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特別優(yōu)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xiàn)突出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獎勵額度為碩士研究生2萬元/生/年。
學業(yè)獎學金由新生學業(yè)獎和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yè)獎組成。推薦免試考生享受學生新生學業(yè)獎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2萬元/生/年;優(yōu)秀學生干部"1+1+2"推薦免試和研究生支教團專項計劃推薦免試考生享受學生新生學業(yè)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0.9萬元/生/年。
(四)學校研究生科研獎勵計劃包括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基金、研究生國際訪學研究資助計劃、國際學術交流資助計劃等。
(五)研究生助學金包含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中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資助標準為碩士研究生0.6萬元/生/年。同時,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即"助教、助管、助研"崗位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參加"三助"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脫產學習)。
(六)對于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chuàng)"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