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nóng)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單獨錄取在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的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就讀,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nóng)村學生�,F(xiàn)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yōu)錄取,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不少于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不制定分省計劃。
招生專業(yè):哲學、經(jīng)濟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翻譯、新聞學、應用心理學、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行政管理和公共事業(yè)管理等共17個專業(yè),具體安排見報名系統(tǒng)內說明。
三、工作程序
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程序見下表:
序號 | 環(huán)節(jié) | 時間 | 內容 |
1 | 報名 | 即日起至 2017年5月1日 | 考生報名 (報名系統(tǒng)于2017年5月1日00:00關閉) |
2 | 資格審核 | 2017年5月下旬 | 審查報名材料,確定并公示參加測試名單 |
3 | 測試 | 2017年6月15日 | 遠程面試,6月中下旬公示入選名單。 |
4 | 錄取 | 2017年7、8月 | 錄取并公示錄取名單及相關信息 |
四、報名
(一)報名條件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生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忌灾飨蛭倚竺�,不分文理,不限制應屆、往屆。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nóng)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二)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17年5月1日(報名系統(tǒng)于2017年5月1日00:00關閉),考生須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報名時僅允許確認一所報名學校,且已報名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允許報名)。
考生須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下載、打印報名表,連同以下材料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到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郵寄方式視為報名無效)。本次報名不需向系統(tǒng)內上傳電子報名材料,材料裝訂順序如下(前7項為必須提供的材料,第8項材料依考生情況提供):
1.申請表(網(wǎng)上報名時,考生須按系統(tǒng)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打印系統(tǒng)生成的申請表并加蓋中學公章);
2.中學聯(lián)絡表(在附件中下載,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寫并加蓋中學公章,無此表者視為報名無效);
3.個人自薦信(包括個人經(jīng)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要考生親自書寫,1000字左右);
4.身份證復印件;
5.戶籍證明:戶籍卡或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所在頁)復印件;
6.學籍證明:學籍卡或中學證明;
7.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該項如無法提供,需提交經(jīng)中學蓋章的說明);
8.能反映學生發(fā)展經(jīng)歷和水平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照片等有關材料。
本次報名不需要提供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個人推薦意見。
考生寄出報名申請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1日,以EMS物流查詢信息為準。請認真組織材料,本次報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充或二次郵寄。申請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報名。申請材料一經(jīng)寄出恕不退還。
收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收件人為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10-58909122,郵編為102249 。
五、資格審核及公示
我校對經(jīng)各省招辦核查戶籍、學籍信息合格的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考生資格。
我校組織專家組成測試資格審查小組,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材料進行擇優(yōu)遴選,選拔部分考生參加測試。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將于2017年5月下旬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公示。
六、測試及錄取
(一)測試
測試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
測試形式為遠程面試。具體測試辦法將與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一并公布。
考生面試地點為所在中學。中學有義務為本校報名考生提供遠程測試技術支持并協(xié)助我校核實考生身份。如確有困難,由中學與我校聯(lián)系。
我校將按照考生測試成績排名,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二)錄取
對于入選名單中高考實際考分(不含加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的考生,我校將予以錄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規(guī)定為準。上海市、浙江省的報名考生須符合所報名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三)公示
對于進入入選名單和最終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相關信息。
七、咨詢、監(jiān)督及申訴
(一)咨詢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010—58909122
招生辦自動傳真:010—58909922
(二)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我校將按照監(jiān)督機制,安排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所有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均須簽訂工作責任書。在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或考試作弊等違紀違法的個人、中學,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考生相關資格,并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lián)系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10—58909069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我校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輔導。
2.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調整,則以新政策為準。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責任編輯:郭峰)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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