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2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的專業(yè)考試實行全省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tǒng)考“),省統(tǒng)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服裝類(職高)、服飾藝術與表演類、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影視節(jié)目制作類、攝影攝像類等11個考試類別,統(tǒng)一組織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政策規(guī)定
1.凡報考藝術類專業(yè)(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yè))的考生務必選擇相應或相近的考試類別參加省統(tǒng)考。取得省統(tǒng)考專業(yè)合格資格的考生,方能參加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湖南省將于2012年1月14日前劃定各專業(yè)類別的省統(tǒng)考合格資格線,并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fā)放合格證)。
2.省屬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yè)、在湘部屬院校美術類專業(yè)、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yè)、省外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除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省外公辦二本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yè)(指以素描、色彩、速寫等為主要考試內容的美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省統(tǒng)考相關專業(yè)成績,招生學校不得組織湖南考生參加校考。其他高校(專業(yè))可在我省統(tǒng)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也可直接使用省統(tǒng)考成績。
3.湖南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專業(yè)在全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中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中招生,錄取時根據(jù)考生志愿,單獨劃定文化和專業(yè)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4.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影視節(jié)目制作類、攝影攝像類等考試執(zhí)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統(tǒng)一考試術科考試大綱》(見〈湘教考命字[2011]3號〉,可登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裝類(職高)考試執(zhí)行《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服裝類專業(yè)綜合知識考試基本要求及考試大綱》(見〈湘教發(fā)[2011]1號〉,可登錄湖南教育網(wǎng)http://www.hnedu.cn/查看)
二、專業(yè)統(tǒng)考安排
(一)音樂類、舞蹈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yè)考試,專業(yè)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根據(jù)主科所報類別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1)主科報考非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
考試科目 |
占總分比例 |
|
1 |
主科(任報一類) |
聲樂(注:考試曲目必須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專業(yè)統(tǒng)考聲樂考試規(guī)定曲目》(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中選定) |
60% |
舞蹈(注:考試內容為基本功與舞蹈劇目) |
|||
鋼琴 |
|||
器樂 |
|||
2 |
視唱 |
10% |
|
3 |
練耳(筆試,30分鐘) |
10% |
|
4 |
音樂基礎理論(筆試,120分鐘) |
10% |
|
5 |
副科(注:主科為聲樂的考生,副科從鋼琴、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主科為非聲樂的考生,副科一律考聲樂) |
10% |
(2)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
考試科目 |
占總分比例 |
|
1 |
理論作曲 |
①和聲(筆試,180分鐘) |
25% |
②作曲(筆試,180分鐘) |
25% |
||
③鋼琴 |
20% |
||
2 |
視唱 |
10% |
|
3 |
練耳(筆試,30分鐘) |
10% |
|
4 |
音樂基礎理論(筆試,120分鐘) |
10% |
舞蹈類(即音樂類專業(yè)考試中主科為舞蹈的考生)不單獨組織專業(yè)考試,考生直接參加音樂類專業(yè)考試,其成績既是舞蹈類專業(yè)考試成績,也是音樂類專業(yè)考試成績。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yè)和舞蹈類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面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專業(yè)基本功和專業(yè)條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②以聲樂、舞蹈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專業(yè)基本功與專業(yè)條件達到所報專業(yè)的規(guī)定要求。面試只計合格與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音樂表演專業(yè)和舞蹈類專業(yè)。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yè)考試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6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統(tǒng)一進行�?忌鷳{《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到繳費,參加專業(yè)考試。專業(yè)考試按批次分主科門類(聲樂、舞蹈、理論作曲、鋼琴、器樂)進行,考生報到時間安排如下:
順序 |
主科 |
地區(qū) |
時間 |
第一批 |
聲樂、舞蹈 |
長沙、株洲、湘潭 |
12月28日上午 |
第二批 |
聲樂、舞蹈 |
衡陽、邵陽、岳陽 |
12月28日下午 |
第三批 |
聲樂、舞蹈 |
常德、張家界 |
12月29日上午 |
第四批 |
聲樂、舞蹈 |
益陽、婁底、郴州 |
12月29日下午 |
第五批 |
聲樂、舞蹈 |
永州、懷化、自治州 |
12月30日上午 |
鋼琴、理論作曲 |
全省各市州 |
||
第六批 |
器樂 |
全省各市州 |
12月30日下午 |
報到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北院體育館(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試地點:①主科、副科、視唱三項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試
�、诰毝�、音樂基礎理論的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北院“至善樓”或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
③和聲、作曲的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老體育學院教學樓四樓電教室
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的練耳和音樂基礎理論考試于1月2日上午9:00~11:30進行;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考生的練耳和音樂基礎理論考試于1月2日下午2:00~4:30進行;和聲和作曲考試分別于1月3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進行�?荚囁璧牡谰�、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二)美術類
1.普高美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寫8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長沙市、益陽市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考試;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業(yè)大學考點考試;湘潭市、婁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學考點考試;衡陽市考生到衡陽師范學院考點考試;邵陽市考生到邵陽學院考點考試;岳陽市考生到湖南理工學院考點考試;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學院考點考試;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學院考點考試;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永州市第四中學)考試;懷化市考生到懷化學院考點考試;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學張家界校區(qū)考點考試。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29日至30日到相應的考點報到繳費(其中,長沙市內五區(qū)的考生29日上午報到,長沙縣、望城縣、瀏陽市、寧鄉(xiāng)縣四縣〈市〉的考生29日下午報到,益陽市的考生30日上午報到),12月31日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科目/日期 |
12月31日 |
|
上午 |
8:00-11:00 |
素描 |
11:15-11:45 |
速寫 |
|
下午 |
2:30-5:30 |
色彩 |
(3)請考點及考點所在市州招生考試部門各派一名考務人員于2011年12月27日下午到我院報到,參加28日上午9:00召開的考務會議,領取試題及相關考試資料�?荚嚱Y束后,請各考點于2012年1月1日按考務要求將試卷和《監(jiān)考情況登記表》等送達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4)我院委托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郴州市、懷化市、張家界市招生考試部門對設在本轄區(qū)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2.職高美術類
職高美術類與普高美術類使用同一套試卷考試,考試時間安排與普高美術類相同。2011年12月30日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繳費參加考試。
(三)服裝類(職高)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靜物素描8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80分鐘)、服裝紙樣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工藝90分(考試時量120分鐘),滿分39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30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3日�?荚囁枥L畫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備。
(四)服飾藝術與表演類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 |
分值 |
|
T臺模特 |
平面模特 |
|
形體測量 |
120分 |
100分 |
上鏡效果 |
40分 |
60分 |
T臺表演和展示 |
100分 |
80分 |
知識問答和才藝 |
40分 |
6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2年1月3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繳費,1月4日至6日考試。考試所需CD音樂碟、道具等自備。
(五)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類別 |
考試環(huán)節(jié) |
考試科目 |
分值 |
編 導 類 |
筆試 |
綜合知識及命題寫作 |
100分 |
影視作品分析及命題編故事 |
100分 |
||
面試 |
自我介紹 |
10分 |
|
命題演講、材料評析或命題創(chuàng)意 |
40分 |
||
回答考官提問 |
50分 |
||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
筆試 |
普通話基礎知識及其綜合運用 |
50分 |
面試 |
形象氣質與才藝展示 |
100分 |
|
語言能力與主持潛質 |
15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編導類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編導類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28日報到繳費,其中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常德、益陽、婁底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上午辦理報到考試相關手續(xù);衡陽、邵陽、張家界、郴州、永州、懷化、自治州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下午辦理報到考試相關手續(xù)�?荚嚂r間為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1日,筆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如下:
時間/科目/日期 |
1月1日 |
|
上午 |
9:00-11:00 |
綜合知識及命題寫作 |
下午 |
2:30-5:10 |
影視作品分析及命題編故事 |
(2)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2年1月2日報到繳費,其中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常德、益陽、婁底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上午辦理報到考試相關手續(xù);衡陽、邵陽、張家界、郴州、永州、懷化、自治州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下午辦理報到考試相關手續(xù)。考試時間為3日至6日,筆試時間統(tǒng)一為4日上午9:00~10:00。
(六)表演類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身高與形象50分、專業(yè)技能220分、文藝常識3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日到湖南藝術職業(yè)學院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2012年1月2日至6日。
(七)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書法臨摹120分、書法創(chuàng)作120分、國畫6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24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報到繳費,12月25日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科目/日期 |
12月25日 |
|
上午 |
9:00-10:30 |
書法臨摹 |
10:30-12:00 |
書法創(chuàng)作 |
|
下午 |
2:30-4:00 |
國畫 |
�。ò耍┯耙暪�(jié)目制作類、攝影攝像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科類 |
考試環(huán)節(jié) |
考試科目 |
分值 |
影視節(jié)目制作類 |
筆試 |
綜合知識及命題寫作 |
100分 |
電視畫面組合 |
100分 |
||
電視作品分析 |
100分 |
||
攝影攝影類 |
面試 |
自我介紹 |
10分 |
攝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問 |
40分 |
||
筆試 |
綜合知識及畫面組合 |
100分 |
|
影視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影視節(jié)目制作類和攝影攝像類專業(yè)考試在湖南大眾傳媒職業(yè)技術學院(長沙市星沙特立路5號)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影視節(jié)目制作類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27日至28日報到繳費,考試(筆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如下:
時間/科目/日期 |
12月30日 |
|
上午 |
8:30-10:30 |
綜合知識及命題寫作 |
11:00-12:30 |
電視畫面組合 |
|
下午 |
2:30-4:30 |
電視作品分析 |
�。�2)攝影攝像類
考生憑《專業(yè)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1年12月27日至28日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30日至31日,其中筆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如下:
時間/科目/日期 |
12月31日 |
|
上午 |
10:00-12:00 |
綜合知識及畫面組合 |
下午 |
藝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考點要精心準備、周密部署,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確保組考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各考點成立專業(yè)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組考工作方案;要選聘責任心強、業(yè)務素質高、廉潔自律、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主考、監(jiān)考及其它相關工作,有直系親屬參考或自2011年7月以來參與相關專業(yè)考試輔導班工作、擔任輔導課教師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與組考相關的工作;要加強考試服務工作,切實改善考試環(huán)境,加大對今年新修訂的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大綱的宣傳力度;要加強考試安全管理,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和突發(fā)事件,要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考試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都能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確�?荚囘^程不發(fā)生任何安全問題。
(二)切實加大對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的查處力度。要加強考生身份核查,杜絕代考、換卷等嚴重違紀事件的發(fā)生;要加大考風考紀監(jiān)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嚴厲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對違規(guī)考生,要按規(guī)定如實記錄違規(guī)情況,提取相關證據(jù)材料,并在當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張榜公布其違規(guī)事實(公布格式見附件);有關違規(guī)考生的匯總表、記錄表、證據(jù)材料和公布欄縮印件,必須在考試結束后一天內報送我院監(jiān)察與督查處。我院將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存在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的考點,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堅決取消該校下一年度的考點資格。
(三)各考點須在考試結束之后及時向我院報送考試有關情況(含報到情況、組考情況)。各類專業(yè)考試成績由考點(評卷點)將數(shù)據(jù)光盤(一式兩份)于考試結束后兩天內送達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藝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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