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專升本大學語文虛詞解釋四
2008-08-23 10:23:55 來源:
由"以"構成的幾種常見結構
1."以"字結構用作補語
在古漢語中,由"以"構成的介賓結構,時常用作動詞或動詞性短的補語成分,表示這一動作行為的方式、工具、憑借或關涉到的人、事、物等。而現(xiàn)代漢語中這種用法基本不再出現(xiàn),相關內(nèi)容通常用狀語或動詞賓語的形式出現(xiàn),這是在閱讀理解時應當注意。例如:
�。�1)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寡人之於國也》)――樹之以桑:把桑樹種在那里(或:在那里種上桑樹)。
(2)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寡人之於國也》)――申之以孝悌之義:教給他們孝悌的道理。
(3)能如是,誰不欲告生以其道?(《答李翊書》)――告生以其道:把他自己掌握的道理、知識告訴你。
�。�4)請其矢,盛以錦囊。(《五代史伶官傳序》)――盛以錦囊:用錦囊裝起來。
�。�5)方其系燕父子以組,函梁君臣之首。(《五代史伶官傳序》)――系燕父子以組:用繩索把燕王父子捆起來。
�。�6)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則某知罪矣。(《答司馬諫議書》)――責我以在位久:用在位時間太長為理由批評我。
�。�7)而賊語以國亡主滅。(《張中丞傳后敘》)――語以國亡主滅:告訴(他們)國家已亡、君王已死。
�。�8)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張中丞傳后敘》)――責二公以死守:以死守孤城為理由指責張巡、許遠。
2.省略了的介賓形式
在古漢語中,當介詞"以"后面的賓語是代詞(如"之"、"是"之類),而且所指代的對象已在前文出現(xiàn)時,那么這個代詞賓語時�?梢允÷�。閱讀和理解時又可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出現(xiàn)在前面的句子中,相距較遠,翻譯時就應當把這個代詞賓語補出。例如:
(1)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鄭伯克段于鄢》)――請以遺之:請求把君王的煮肉送給她。
�。�2)左右以告。(《馮諼客孟嘗君》)――手下把這件事告訴孟嘗君。
(3)責畢收,以何市而反?(《馮諼客孟嘗君》)――以何市而反:用收債的錢買什么回來?
�。�4)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諫逐客書》)――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因為變法而富足,國家因為變法而強大。
(5)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馀年。(《陳情表》)――無以至今日:不能靠祖母活到今天;無以終馀年:不能靠我度過殘年。
�。�6)欲將以有為也。(《張中丞傳后敘》)――打算留著這條命有所作為。
二是代詞賓語所指代的對象在同句之中,而且就在"以"字之前,翻譯時可直接將它作為"以"的賓語對待。這種情況也可看作是"以"的賓語為了強調而提前的形式。例如:
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禮記。大同》
將子無怒,秋以為期。(《詩經(jīng)。氓》)――秋以為期:以秋為期。
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諫逐客書》)――用驅逐客卿的方式幫助敵國,用減少人才的行為使仇人獲利。
3."以為"
"以為"是古漢語常見的凝固結構,主要有兩種意義:
一是復合動詞,表示"認為"、"覺得"的意思,這較為常見。例如:
左右皆惡之,以為貪而不知足。(《馮諼客孟嘗君》)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諫逐客書》)
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答司馬諫議書》)
二是省略了代詞賓語的"以"字結構與動詞"為"組合而成,因此是兩個詞。理解和翻譯時必須把"以"的賓語補出,才不致產(chǎn)生誤解。例如:
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季氏將伐顓臾》)――以為東蒙主:讓他(指顓臾君)東蒙山祭祀的主祭人。
伯夷辭之以為名,仲尼辭之以為博。(《莊子。秋水》)――以為名:以此博取高潔的美名;以為博:以此換取博學的贊譽。
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馮諼客孟嘗君》)――無以為家:沒有用來養(yǎng)家的資財。
傳其事以為官戒。(《種樹郭橐駝傳》)――寫下他的事跡,以此作為官員的戒鑒。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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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副詞,"且"可以表示情態(tài)、程度、時間等,可譯為"尚且""姑且"、"暫且"、"而且"、"況且"等,這與現(xiàn)代漢語的用法近似,不難理解。另有兩種用法是現(xiàn)代漢語所不具備的,應注意掌握。置于動詞或動詞性短語之前,表示這一動作行為將要發(fā)生,可譯為"快要"、"就要"、"將要"等。例如:
�。�1)坐,且將戮。(《張中丞傳后敘》)
�。�2)雖食,且不下咽�。ā稄堉胸﹤骱髷ⅰ罚�
�。�3)三人還射,傷中貴人,殺其騎且盡。(《李將軍列傳》)――且盡:將要完結。下同。
(1)漢兵死者過半,漢矢且盡。(《李將軍列傳》)
�。�2)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張中丞傳后敘》)
�。�3)及其無救而且窮也……雖欲去,必不達。(《張中丞傳后敘》)――且窮:指將要無計可施。
2.置于數(shù)量詞之前,表示接近這個數(shù)目,可譯為"大約"、"接近"、"快到"等。例如:
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shù)萬。(《張中丞傳后敘》)
去后且三年而馬伶歸。(《馬伶?zhèn)鳌罚?/font>
(二)連詞
1. 連結前后兩項,表示選擇關系,可譯作"是……還是……"、"……還是……"等。例如:
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書》是且非:對還是錯。)
豈吾相不當侯邪?且固命也?(《李將軍列傳》)
2. 連結前后兩項,表示并列關系,可譯為"又……又……"或"一邊……一邊……"等。例如:
居一二日,(蕭)何來謁上,上且怒且喜。(《史記�;搓幒盍袀鳌罚�
“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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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副詞,"乃"可以表示多種接續(xù)關系或情態(tài),有時用法近于連詞。表示順承接續(xù)關系,可譯為"于是"、"就"等。例如:
今爾出于崖 ,觀于大海,乃知爾丑。(《莊子。秋水》)
廣乃遂從百騎往馳三人。(《李將軍列傳》)
表示逆向轉折關系,可譯為"卻"、"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yè)諸侯。(《諫逐客書》)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收責于薛乎?(《馮諼客孟嘗君》)
�。�3)臣部為前將軍,今大將軍乃徒令臣出東道。(《李將軍列傳》)
表示對某人、某事的確認,可譯為"這"、"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馮諼客孟嘗君》)
�。�2)因燒其卷,民稱萬歲,乃臣所以為君市義也。(《馮諼客孟嘗君》)
(3)先生所為文市義者,乃今日見之�。ā恶T諼客孟嘗君》)
(4)諸校尉無罪,乃我自失道。(《李將軍列傳》)
表示對結果的強調,可譯為"才"、"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務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書》)
(2)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李將軍列傳》)
�。�3)告廣曰:"胡虜易與耳。"軍士乃安。(《李將軍列傳》)
�。�4)良久,乃許之。(《李將軍列傳》)
5.表示遞進,常與"至"等合用,或譯為"以至"、"以至于".例如:
�。�1)無論事之大小,必有數(shù)次乃至十數(shù)次之阻力。(《論毅力》)
(二)代詞
指代第二人稱,通常只作定語,可譯為"你(的)"、"你們(的)".例如:
(1) 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ā段宕妨婀賯餍颉罚�
(2)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